关于市内九区企业参保职工无视同缴费人员正常退休实行全城通办的公告
日期:2023-03-23 11:39:30 发布人:人事处
为方便职工办理退休,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人员正常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320号)精神,郑州市内九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人员正常退休手续(不含病退、特殊工种退)实行全城通办。
无视同缴费人员是指只有1995年1月之后实际缴费,不涉及审核1995年1月之前的缴费信息和人事档案的企业职工参保人员,退休时间依据身份证年龄确认。符合该条件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向郑州市内九区任一社保经办机构和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专区设立的“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窗口申报退休手续,每月1至25日(工作日)为业务受理期。
从3月20日开始试运行,从4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城通办。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3.20
核发: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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