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的职责范围

人事处是在理事会、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薪酬福利、考核奖惩、定编聘任、职称评审、社会保险、人事调配等工作,承担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职能部门,旨在促进教职工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人事处与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人事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异动、晋升及聘任工作。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福利等相关工作。

六、配合社保部门,做好校内教职工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

七、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评审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八、组织学校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九、组织学校教职工的相关评优评先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人事信息数据及校内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档案主管部门做好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